联系普瑞特
销售一部:0512-6879 7339 销售二部0512-6272 3858- 地 址:苏州吴中区苏同黎公路3353
- 联系人:吴经理
- 手 机:13814837378
18151101588 - Q Q:1482234877
- 传 真:0512-68797331
- 邮 箱:13814837378@163.com
- 网 址:www.sz-prt.com
苏州普瑞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医院没配射线防护服可以投诉
日期:2015/11/10 17:32:30 人气:3015
我国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》中明确规定,医疗机构开展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的工作场所,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。对邻近照射的敏感器官和组织(眼睛、甲状腺、性腺等)进行屏蔽防护,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。
多数医院配备了防护用品,但是医生在做检查时并未全部告知,而受检者很多也没有这样自我防护的知识。特别是一些大医院,有时候工作量大,或者在接待一些团队体检的时候,不能做到主动告知。
目前医院没有主动告知,并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。所以呼吁体检者提高自我防护的意识,在做射线检查时使用防护用品,如果医院无法提供的话,可以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投诉。
以上信息由射线防护服厂家--普瑞特整理发布,欢迎来电订购。
多数医院配备了防护用品,但是医生在做检查时并未全部告知,而受检者很多也没有这样自我防护的知识。特别是一些大医院,有时候工作量大,或者在接待一些团队体检的时候,不能做到主动告知。
目前医院没有主动告知,并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。所以呼吁体检者提高自我防护的意识,在做射线检查时使用防护用品,如果医院无法提供的话,可以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投诉。
以上信息由射线防护服厂家--普瑞特整理发布,欢迎来电订购。